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心理协会章程(试行草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心理素质,增强研究生承受环境的能力,全面推进研究生文化素质教育,促进我校研究生院心理知识普及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
总
纲
(一)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心理协会 (GRADUATES’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OF HUST)是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的研究生群众性组织。
(二)研究生心理协会本着“探索自我,自我探索”的原则和"爱己及人,助人自助"的宗旨为广大研究生朋友服务,为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
研究生心理协会的目的在于探索自我、认识自我、认识生活,完善个人心理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和有利于研究生学习、发展的智力环境。
二
组 织 机 构
(一) 顾问及指导委员会
1、成员为关心协会的各级领导、心理学专家。
2、负责协会工作指导及业务指导的专、兼职老师。
3、凡热心支持协会的知名人士,经理事会同意可聘请为本会顾问。
(二)理事会:理事会是研究生心理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其工作内容如下:
1、修改章程;
2、制定理事会的产生制度并监督执行;
3、制定协会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并监督执行;
4、组织协会会长、副会长的选举。
(三)职能部门
研究生心理协会下设秘书处、学术部、公关部、宣传部、网络部五个部门。
秘书处: 协助协会会长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整理本会所需的各种资料、文件等工作;
负责组织联络会员参加本会活动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负责对协会活动经费的预算和审核;
负责本协会各类档案材料的保存与管理;
负责本协会的考勤工作,并统一管理本协会公共财产。
负责为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提供后勤服务,并在活动中维持活动秩序;
学术部: 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及学术报告,开展学术沙龙
负责组织心理测试及心理研究工作
负责收集心理研究有关资料并存档
负责组织本协会的学术交流与学习
负责与校外的同类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
公关部:负责本协会与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接洽等工作。
负责邀请校内外心理学领域知名人士在校内举行讲座、学术报告等工作
协助各部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和处理各部之间的关系
负责本协会与本校其它社团、其它学校的心理协会的联系
负责本协会与上级领导、各指导老师的联系
宣传部:负责书写有关海报及通知
负责本会的校内及校外形象宣传。
负责本会重大活动的前期宣传。
密切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网络部: 负责协会网页的制作和管理
负责整理协会的各类活动内容并在网上发布
负责网络心理测试,收集反馈信息
负责协会其它在网上开展的各类活动
(四)
成员组织
理事会成员:首届理事人选由筹委会推选,经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组成理事会,以后每年进行一次民主选举。
协会会长:研究生心理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协会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统筹安排协会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
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管理协会相关资源。
各部部长:各部部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负责组织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并与其他部门相互协调。各部部长对会长和理事会负责。
副部长:各部部长可因工作需要提请理事会任命副部长协助工作。
三
工作及活动内容
研究生心理协会各项工作及活动的出发点是向广大研究生传播心理知识,引导和帮助研究
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习心理调适方法,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从而更好地了解自我、发展自我。
(一)
编印心理健康教育资料,定期出版心协刊物。同时依托 华中大研究生报,广泛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普及教育及宣传工作。
(二)
邀请心理专家、教授进行心理知识普及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举办各类心理沙龙。
(三)
针对华中大研究生,广泛开展各类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四)
开设心理信箱和专家热线,在广大研究生和心理专家之间架设联系的桥梁。
(五)
广泛利用网络手段,开设心理知识网站,同时进行网上心理调查及心理测试。
(六)
在协会内部举办知识讲座及培训,丰富和完善协会成员的心理知识和技能。
(七)
通过与各兄弟院校的心理协会合作,互相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八)
定期开展电影欣赏、知识竞赛及征文等系列“心理文化”活动。
四
会
员
(一)入会条件:
1、
凡取得华中科技大学学籍、认可本协会宗旨,对本协会工作有兴趣的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2、
加入本协会一律免费。
3、
加入本协会坚持自愿原则。
4、
凡志愿加入本协会并填会员表、领取会员证者皆为本会会员。每年9月进行会员注册,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
会员一律平等,会员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2、
会员对协会负责人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
会员有维护协会形象的义务。
4、
会员有享受协会资源的优先权利。
五
财 务 制 度
(一)本协会经费来源是由研究生院拨款、依靠社会赞助和有偿服务等办法解决。
(二)经费使用,由本协会设立专户,配备财会人员,日常活动经费的开支单据由会长签证,每个季度需由理事会审核,实行民主理财制度。
六
奖励、处罚制度
(一)在协会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任;每学年度按成员总数5%比例评校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度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
(二)在工作中,根据所犯错误给以相应处罚,严重者将予以除名。
七
附
则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及修改权为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心理协会理事会。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心理协会
200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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